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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藝競賽 / 全國性學生技藝競賽實施要點

全國性學生技藝競賽實施要點

全國性學生技藝競賽實施要點
100.09.05 技藝競賽工作會議討論 100.09.07 實習會議修訂
100.09.15 核定實施
一、目的:鼓勵學生重視技能學習,提高技術水準,以適應國家經濟建設之需要。並培養學生參加公開競賽之興趣與榮譽感,進而輔導培育學生參加全國性及國際性之競賽。
二、實施方式:
1.參加學生由校內技藝競賽優勝學生中擇優錄取。
2.參加全國性比賽學生的培訓由各科主任洽請有關教師負責指導。
3.科領隊:
(1)由該科科主任指派指導老師乙員擔任。
(2)職責:a.出發前清點測試比賽規定攜帶器材。
      b.協助總領隊照顧參賽學生。
       c.臨場指導。
4.總領隊:
(1)由實習處實習主任擔任或指派實習組長、科領隊擔任。
(2)職責:a.出發前召集各科領隊會議,協商交通,住宿,競賽工具之攜帶及規定事項。
       b.競賽期間學生的安全維護及吃住照顧。
       c.帶領學生參加頒獎典禮,返校。
三、獎勵辦法:學生依照本校「國立內埔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參加各項競賽活動獎勵要點」辦理敘獎。指導獲金手獎之老師敘獎大功壹支,指導獲指導獲優勝之老師敘獎小功貳支,團體獎及辛勞之指導老師、各科技士,另行斟酌情形簽請敘獎,以資鼓勵。
四、本要點提實習輔導會議討論通過,陳請 校長核定公告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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