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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 家政科縫紉、手工藝教室、安全衛生管理規則

家政科縫紉、手工藝教室、安全衛生管理規則

家政科縫紉、手工藝教室、安全衛生管理規則
                            99.1.20實習會議修定
一、為維護各教室正常使用,各班級應依排定之課表上課。
二、每次使用教室時,由該班實習股長到實習處登記並領取鑰匙。
三、勿攜帶飲料、食物至專業教室內。
四、使用媒體時,請依使用程序操作,勿擅自拔除儀器接頭。
五、詳實填寫專業教室實習日誌及專業教室機具設備維護保養及安全衛生檢查紀錄卡。
六、注意用電安全,一組插座不要同時承接兩個以上的插頭。
七、設備與機具之使用,應遵循使用步驟及要領,並善盡維護之責。
八、縫紉機安全工作守則
(一)按照規定作好保養工作,使縫紉機在良好安全的情況中。
(二)電氣故障或保護開關跳脫不得擅自修理,必須請實習處安排維修人員為之。
(三)操作人員須注意手指動作,不可戴手套工作。
(四)安裝車針前先確定電源為關閉狀態且馬達已完全停止轉動,以策安全。
(五)操作機械時,不得打領帶或穿著袖口懸垂及過於寬大的衣服。
(六)不得將機器之安全防護裝置拆除或毀壞。
九、借用工具,請小心保管;使用後,請確實清點並歸還。
十、設備與機具若有缺損,除報告任課老師外,並記錄於專業教室日誌,同時至總務處和科主任處登記以利維修。    
十一、使用後,關閉電源,並將各項設備及機具歸還原處。
十二、離開前,清理環境,垃圾傾倒乾淨。
十三、關閉門窗,並將鑰匙送回。
十四、教師及學生應熟悉急救箱、滅火器之放置處,並了解其操作方法及緊急逃生路線,以確保學生實習安全。
十五、學生若違反本規則之規定,依情節之輕重予以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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