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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 家政科學生專業課程實習規則

家政科學生專業課程實習規則

家政科學生專業課程實習規則


98/06/30實習會議修正


一、為使學生實習順利進行,依「職業教育法」第一條及「職業學科規程」之規定,特訂定「家政科學生實習規則」。
二、本科學生實習目標如下:
1.配合教學,以實習增進學生對所學課程之瞭解。
2.從實習中熟練應有之技能、知識及培養其創作能力,以配合社會需要,貢獻社會。
3.從實習中培養學生專業精神,增進職業道德,訓練良好的生活習慣與態度。
三、本科學生實習地點,分下列兩項:
1.科內實習:在科內各實習場所實習。
2.科外實習:到科外各機關、公司行號之觀摩實習。
四、本科學生實習方式,分下列三項:
1.個別實習:如指定作業等。
2.分組實習:如同級或異級學生,分組實習。
3.共同實習:如同級或異級學生,共同合作。
五、實習注意事項:
1.各班應按課表排定的時間,前往實習場所。
2.各班依任課老師規定分組,並選出各組組長。
3.參加實習之班級須於每次實習開始前,派人至實習處登記借用鑰匙,開啟實習場所。
4.實習前先檢查使用器材、零件,並清查器物數量。如經發現有短缺或破損情形時,應即向指導老師提出報告,並記錄在實習日誌。
5.學生於實習前自備之器具、材料〈如教具、布、針、烹飪材料等〉須準備齊全,避免臨時尋找器具、材料,影響實習。
6.實習時應穿著規定之實習工作服,工作服須保持整潔。
7.實習時應特別注意安全,如開關瓦斯、切菜切肉、烹調蒸炒、裁剪車繡、電動用車等,應按正確方法操作。
8.準時上下課,不遲到早退,未經老師核准,不得擅離實習場所。
9.學生實習時應遵守秩序,聽從老師指導,分工合作,不可推諉塞責。
10.實習中遇有機件故障,或器具損壞時,應即向指導老師提出報告,如經指導老師查覺,屬於「故意破壞公物」,其所毀損部份,則照價賠償。
11.隨時注意禮貌,遇有貴賓蒞科參觀,態度要大方有禮,必要時並予詳實說明。
12.實習完成後,成品展示時應互相觀摩,取人之長補己之短。
13.下課前,應檢查所用器具,並放回原處,不可將公用器具攜離實習場所,如經發覺,嚴予處分。
14.實習完畢時,應將實習場所打掃乾淨,每週及每學期定期打掃,保持整潔。
15.實習完畢後,注意關閉瓦斯、燈、水龍頭、拔開插頭、關緊門窗並將鑰匙交回實習處。
16.凡本科學生,因特殊原因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實習時,得經由任課老師同意,再向實習處辦理課後場所借用手續、經核准後,始准借用。
17.凡經核准在規定時間外,借用實習場所之學生,因遇器具零件毀損而未予登記備查,或因擅自調換器具零件而造成其毀損者,經查明後,其全部毀損器具,除照價賠償外,並依科規議處。
六、本實習規則提實習會議通過後呈 科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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