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內埔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組織章程
110.03.17擴大行政會議討論
110.04.21擴大行政會議討論
一、國立內埔高級農工職業學校(以下簡稱本校)學生宿舍,由本校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管理之。
二、本校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學務主任為主任委員;生輔組長為執行袐書;另設置導師代表3員、行政代表3員(主計主任、總務主任及輔導主任)、家長代表1員及學生代表2員擔任委員,合計11員,共同負責審議及評議宿舍管理相關事宜。下設生活輔導組、事務組等二組分別執行學生宿舍之各有關事宜。
三、本會職掌:
(一)訂定(修訂)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
(二)審查學生宿舍之財務管理事宜。
(三)督導學生宿舍管理有關各項工作之實施。
(四)其他有關管理事宜之訂定或審查。
四、本會各組組織與職掌:
(一)生活輔導組
1.組織:設組長一人,由生輔組長兼任,並負督導之責,宿舍管理人(舍監)協助之;另每學年得遴選學生自治幹部乙次,計宿舍大隊長1員、副大隊長1員、區隊長2員(男女各1員)。
2.職掌:
(1)生輔組長:
1.研訂學生宿舍生活輔導細則。
2.辦理住宿學生之獎懲。
3.辦理學生住、退宿之申請。
4.宿舍管理人(舍監)任務執行與考評。
5.長官臨時交辦之事項。
(2)宿舍管理人(舍監):
1.協助生輔組長執行各項宿舍相關工作。
2.各項生活、內務競賽之實施與考評。
3.公差勤務派遣分配。
4.其他有關住宿學生之生活輔導與生活照料事宜。
5.長官臨時交辦之事項。
(3)自治幹部:協助宿舍管理人(舍監)執行各項生活管理事宜。
(二)事務組:
1.組織:設組長一人,由庶務組長兼任,並由庶務組幹事一人協助之。
2.職掌:
(1)研訂學生宿舍事務管理細則。
(2)學生宿舍各項設備之購置與修繕。
(3)學生宿舍各項物品之採購與管理。
(4)其他與學生宿舍事務有關事宜。
(三)學生宿舍住宿費暨各項設施、修繕相關開(收)支、核銷等,分由主計室、出納組依正常作業流程辦理。
五、本章程經擴大行政會議通過送校務會議,陳校長核定後逕送校務會議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