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112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

發佈單位 : 註冊組 發佈人員 : 註冊組幹事 發佈時間 : 2023-09-07 10:11:59

     屏東縣112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

 學校申請期限:9/28前請備齊相關資料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申請條件:

   凡設籍屏東縣六個月以上,二、三年級在學之清寒學生(一年級下學期才可申請)

1.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但不包含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

2.家庭突然遭遇變故或其他情形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查核並由學校出具證明。

  且其各科成績符合下列標準:

   (1)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且無任何 一 科不及格。

   (2)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無記過以上紀錄。

   (3)有體育成績者,其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但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在此限。

 繳交資料:

  1、申請書。

  2、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3、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導師證明(應詳述現況)

  4、在學證明書及前學期加蓋學校證明章之成績單影本。

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